伊利诺伊州奥克布鲁克市-根据《放射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特别报道,将临床数据用于其他目的(例如研究或开发AI算法)时,应将其视为一种公共物品。
斯坦福大学的MBA博士David B. Larson说:“这意味着,一方面,应将临床数据汇总后再提供给研究人员和开发人员。”加州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另一方面,所有与此类数据进行交互的人都应遵守较高的道德标准,包括保护患者隐私和不出售临床数据。”
在电子医疗记录被广泛采用之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为医学开辟了令人兴奋的可能性。AI可能会简化和改善医学图像的分析,但首先必须对来自乳房X线照片,CT扫描和其他成像检查的大量数据进行训练。基于AI的工具发展的当前局限性之一是在共享临床数据的道德框架上缺乏广泛共识。
拉森博士说:“现在,我们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访问临床数据和数据处理工具,从而可以极大地提高我们的理解能力,并开发出有益于患者和人群的新应用。”“但是有关数据的道德使用的未解决的问题通常排除了信息的共享。”
为了帮助回答这些问题,斯坦福大学的Larson博士及其同事开发了一个框架,用于在AI应用程序的开发中使用和共享临床数据。
传统上,关于共享临床数据的争论属于两个阵营之一:患者拥有数据或机构拥有。Larson博士及其同事主张采用第三种方法,该思想基于以下观点:在进行二次使用时,没有人真正拥有传统意义上的数据。
拉森博士说:“医学数据是简单记录的观察结果,是为了提供患者护理而获得的。”“提供这种护理后,就可以实现该目的,因此我们需要寻找另一种方式来思考如何将这些记录的观察结果用于其他目的。我们相信患者,提供者组织和算法开发人员都有道德义务来提供帮助确保认识到保护患者隐私至关重要,从而确保将这些观察结果用于使未来的患者受益。”
作者的框架支持发布身份不明和汇总的临床数据以进行研究和开发,只要接收数据的人能够自我识别并充当道德数据管理员即可。只要患者的隐私得到保护,就不需要患者个人的同意,并且患者不一定能够选择不将其临床数据用于研究或AI算法的开发。
文章指出:“当以这种方式使用时,临床数据只是查看人类状况基本方面的一种渠道。不是数据,而是它们所代表的潜在物理特性,现象和行为。至关重要。”
作者认为,研究人员能够“浏览”电子病历中的可用数据,以深入了解人群的解剖学,生理学和疾病过程,这是对未来患者的最大利益。看“看”个体患者的身份。
该框架指出,临床提供者出售临床数据牟利是不道德的,特别是在排他性安排下。公司实体可以从临床数据开发的AI算法中获利,前提是它们从执行的活动中获利,而不是数据本身。此外,如果支持是研究而非数据,提供者组织可以与经济上支持其研究的行业合作伙伴共享临床数据。
保护患者隐私的保障措施包括剥离任何识别信息的数据。
拉尔森博士说:“我们强烈强调保护患者隐私至关重要。必须取消识别数据。”“实际上,接收数据的人不得尝试通过识别技术来重新识别患者。”
此外,如果无意中显示了患者的姓名(例如,在CT扫描中看到的一条项链上),则要求信息接收者通知共享数据的一方并按指示丢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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