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还是靠山体的一方先行】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尤其是在狭窄的山路或弯道处,车辆相遇时如何判断谁先通过,是一个常见但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其中,“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还是靠山体的一方先行”是交通规则中较为明确的一个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会车时,应遵循“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两辆车在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相向而行时,如果一方紧贴山体,另一方则靠近道路中央或外侧,那么靠山体的一方应当让行,由不靠山体的一方优先通过。
这一规则的制定,主要是出于对驾驶员视野和操作空间的考虑。靠山体的一方由于车身紧贴山体,视野受限,且车身与山体之间的空间较小,更容易发生刮擦或碰撞。因此,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避免因视线不清导致的交通事故,法律规定靠山体的一方应主动让行。
总结对比表:
情况 | 靠山体的一方 | 不靠山体的一方 |
行车方向 | 相对方向 | 相对方向 |
车辆位置 | 紧贴山体 | 靠近道路中间或外侧 |
通行顺序 | 应让行 | 可优先通过 |
原因 | 视野受限,操作空间小 | 视野较开阔,操作空间大 |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综上所述,“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是符合交通法规和实际驾驶安全要求的做法。在日常行车中,驾驶员应时刻注意观察路况,合理判断会车时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