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已纳入招采目录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甘肃省卫健委印发《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方案(2020 版)》, 明确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坚持优先、自愿、同效替代和 " 四同 " 原则。
优先原则指的是当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必须优先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或者受种方自愿选择的可替代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特殊情况下,可优先接种暴露后紧急预防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等)以及其它需群体性紧急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
自愿原则是指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可结合辖区疾病防控的需要,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告知等工作,确保受种方在知情同意情况下,自主选择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
同效替代原则指的是受种方自主选择接种含免疫规划疫苗成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按疫苗说明书或本接种方案完成全程接种后,可视为同效替代,无需再使用免疫规划疫苗予以补种。
" 四同 " 原则的意思是尽可能使用同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同品种、同规格、同免疫程序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如遇无法使用同一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种的情况时,可使用不同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的同品种(同免疫程序)疫苗完成后续接种或补种。疫苗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此外,接种方案还规定,若与国家新出台的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如有冲突,按照国家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新增疫苗纳入我省免疫规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招标采购目录新增疫苗或疫苗说明书有变更,按其疫苗说明书执行。
【来源:兰州日报·ZAKER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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